文献借还指南
一、文献借还
1、读者借还文献均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及文献借阅区服务台办理 。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均与读者证功能为准。
3、报纸、工具书、地方文献、专题文献仅提供阅览服务。
二、文献续借
1、外借文献在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续借,以便续借不成功时,仍可到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续借方式:
网上续借:登陆本馆网站http://www.jnlib.net.cn进行图书续借。
电话续借:读者可直接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图书续借。续借电话:81279688 81279699
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及文献借阅区服务台办理
4、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卡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或已办理过续借手续;
(3)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4)读者卡已过有效期。
三、文献污损、丢失、逾期
1、请爱护文献,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遇文献及相关附件的污损、丢失,按照《济南市图书馆关于文献污损、丢失、逾期处理实施细则》执行。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2、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有逾期需缴纳逾期费0.05元/册/日,最高上限为10元/卡。
3、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待您将逾期书刊归还并缴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4、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夹带出馆按偷窃行为处理。
5、文献条码、RFID芯片丢失,每片交纳3元加工费。
文献阅览指南
1、到馆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借书证. 阅览证 、身份证) 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实行全开架阅览,读者选书时须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图书1册,阅后放回原位,切忌乱插乱放;私自携带出室。
3、凡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有意通过隐匿等方式带出室外的,视为偷盗行为,一经确认,按偷盗图书相关规定处罚。
4、对所查阅图书,请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 撕页. 描拓等情况, 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 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以明其责, 否则由读者本人负责。
5、凡需复印者,在工作人员允许后办理复印手续,到本馆文印室复印后,请及时将原件送回阅览室。
6、阅览室图书只限本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馆长批示后,方可借阅,借期不超过一个月。
7、请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8、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室内接打手机),并注意清洁,不得喧哗, 随地吐痰,抛弃纸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