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程序:
1、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老年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等),填写相关身份信息到办证处人工办理。少年儿童办理借书证程序可参照成人。
2、读者办理借书证、阅览证,均免收工本费。读者办理借书证当天不办理退证手续。
二、办证种类:
1、借书证
(1)个人借书证:押金50元,可借书3册/次(3册书总价上限200元),有效期2年,到期须免费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外借期限为6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2)家庭借书证:押金200元,可借书10册/次(10册书总价上限600元),有效期2年,到期须免费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外借期限为6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读者持家庭借书证在儿童借阅区借书,上限5册/次。
(3)借书证同时具有阅览自习的功能。
2、阅览自习证
凭证可以到馆自修、阅览馆藏普通图书、报纸、期刊、工具书、部分地方文献、专题文献。阅览证长期有效,一人限办一个,不可代办。
三、补证:
1、如借书证(或押金条)不慎遗失,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到办证处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
2、挂失后,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现场办理。
3、替他人办理补证手续,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退证: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由读者本人携带借书证(押金条)、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办证处现场办理。退证后,借书证由办证处收回。
2、若押金收据遗失,借书证丢失,挂失后,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3、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4、阅览自习证无需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