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图书馆学会开展《公共图书馆法》普法宣传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这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公共图书馆法》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主线,坚持均衡发展的原则,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用法制手段来推动了公共图书馆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了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为扎实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的普法宣传工作,济南图书馆学会协调地区内各家公共图书馆联合推出多项系列活动,将《公共图书馆法》对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对广大市民对文化需求的满足落到实处。在济南市图书馆内LED大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滚动播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概要,设置了《公共图书馆法》解读系列展板,并印制了宣传手册方便读者随时取阅。同时,历下区图书馆、历城区图书馆、商河县图书馆、天桥区图书馆、章丘区图书馆、平阴县图书馆等各家济南地区公共图书馆也通过馆内LED屏幕、展板、海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读者宣传普及《公共图书馆法》。

  接下来,济南图书馆学会将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认真梳理和谋划好2018年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推进全民阅读和规范图书馆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服务理念,将书香泉城建设推向新高潮。

 

 

 

  济南市图书馆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