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市级支中心:
为推动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的互动性,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文化创作的热情,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于近期启动第二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暨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我省将积极配合发展中心参与此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联合主办。各省级分中心、省级文化(群艺)馆共同参与和具体实施。
本次活动由北京金桥林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活动内容与时间
(一)第二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
聚焦文化主题,面向全国开展第二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活动要求详见附件1)。
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2017年10月
(二)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
面向全国基层文化工作者,实施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具体活动要求详见附件2)。
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2017年10月
三、相关要求
(一)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市级支中心认真落实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活动政治导向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严把政治关、导向关。
(二)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市级支中心积极配合活动实施,广泛印发、张贴活动海报,利用各类场所和设备,播放活动宣传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
(三)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市级支中心认真做好“乡村拍手”计划实施各项工作,每市向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推荐推荐1名“乡村拍手”学员(推荐表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报名、作品提交等有关事项可通过国家数字文化网、“文化中国微视频”微信公众号或本次活动网站平台www.jqlhfilm.com进行查询。报名须时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版权协议、参赛者授权及承诺书。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委托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成立。
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刘乐
电话:010—84482567
电子邮件:whzgfilm@163.com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哲
电话:010—88003013
中国文化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段少卿
电话:010—88003046
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联系人:周浩
电话:0531—85590770
张永恒
电话:0531—85590808
特此通知。
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2017年6月9日
附件1:
第二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聚焦“文化中国”这一主题,以微视频为载体,面向全国基层群众征集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自主拍摄制作,反映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优秀传统文化、当代艺术的微视频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专题征集微视频作品:
(一)“群众文化生活”专题。主要反映和记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关的故事和精彩瞬间;
(二)“优秀传统文化”专题。记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包括文化人物、文化技艺、文化现象等;
(三)“当代艺术类”专题。突出展现当代文化艺术,具有现代精神和时代特征。
二、作品类别
(一)微电影。作品时长不超过40分钟;
(二)微纪录片。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三)微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活动阶段
本次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推优、作品展播、总结研讨等阶段。
(一)作品征集
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文化微视频征集活动。
(二)作品推优
2017年9月1日——9月31日,由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推优。最终推选50部优秀作品及8部优秀单项作品。
(三)作品展播
2017年10月—2018年3月,活动产生的优秀作品将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网络、新媒体平台、“文化中国微视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视频门户网站进行展播。
(四)总结研讨
2017年11月,发展中心对全国推选的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针对此次活动组织专题研讨。
附件2:
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实施要求
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旨在针对基层文化工作者,包括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县级文化馆相关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站长等,通过专家培训、跟踪辅导的形式,辅助基层文化工作者掌握微视频创作、如何利用新媒体获取数字文化资源以及带动基层群众参与征集活动的能力,并逐渐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深入到基层的目的。同时,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开设“乡村拍手”专栏,介绍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及其作品。
一、活动目标
通过现场培训、远程培训、专业技术支持及专家跟踪辅导等方式,帮助参加活动的基层文化工作者策划、导演一部讲述基层百姓故事的微视频作品。
二、活动内容、阶段
本次活动分为学员推荐、培训指导、跟踪辅导、作品提交、专题研讨等阶段。
(一)学员推荐
自即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各省在基层文化工作者中,推荐一批感兴趣、有热情、学习能力强、学习基础好的“种子选手”参加培训,将学员推荐表(详见附表)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whzgfilm@163.com,各省级分中心和省文化(群艺)馆各推荐5名学员。活动组委会将从各省推荐名单中选取第一批参加培训的学员。
(二)培训指导
2017年5月——6月。分东部、中部、西部开展现场培训(培训通知将另行下发)。现场培训时,所有学员需提交毕业作品选题,并于培训结束后开始制作。所有学员还可通过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线上平台开展相关课程学习。
(三)跟踪辅导
为 “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建立长期联络与长效管理机制。由活动组委会组织定期对各省参与“乡村拍手计划”的学员进行定期抽样回访(每月1次)与不定期全员回访,了解学员学习成果和创作动态,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掌握首批“乡村拍手”的第一手资料。
在“文化中国微视频”微信公众号开设“乡村拍手”专栏和微信答疑专区,让学员有说话交流和反映问题的地方。专家讲师和辅导团队长期在线,进行跟踪辅导和答疑。学员可以分享培训心得体会,进行业务交流,上传自己的阶段性作品,由专家与辅导团队进行辅导点评。
(四)作品提交
2017年9月1日。参加“乡村拍手”计划所有学员于9月1日前,按培训要求提交作品。作品符合要求的学员,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颁发“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证书。
(五)专题研讨
2017年11月。针对第二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和“文化共享工程乡村拍手”计划实施,适时组织专题研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