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九项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教育权、结社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老年人消费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15日上午槐荫区图书馆(槐荫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智慧助老在行动”关注消费安全,守护宝藏老人活动,数十位读者到场参与。
本次讲座邀请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韩云琦律师主讲,讲座内容主要围绕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诈骗类型、个人信息保护、各种软件的正确使用等。主讲人利用法律知识加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向老年读者介绍了各种诈骗陷阱,如低价诱惑、引导扫描不明二维码等,提醒大家接到陌生人电话时不要透露个人信息。
活动结束后,在座的老年读者向槐荫区图书馆表示了感谢,称此次活动寓教于乐,让人印象深刻,希望今后能够经常开展此类活动。
槐荫区图书馆举办此次知识讲座旨在加强读者对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广大读者在消费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振兴消费信心。

槐荫区图书馆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