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济南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本次参评成果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2、凡我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者、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
3、参评成果应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被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也可申报参评。
4、每位作者[(第一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长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
5、多人(含两人)合作成果,以单位、课题组名义发表的成果,须以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名义申报。
6、《论文集》不得以专著形式申报,只受理个人研究成果,按论文类申报。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1、学会会员的参评成果向所在学会申报。学会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受理、审查评定本学会参加市级评选成果,个人并填写《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三份。
2、凡参评成果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套)[原件至少一份(套)]所附成果简介、成果鉴定资料等,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
3、参评成果无原件、无刊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5、参评者请在济南市图书馆网站通知附件中下载评审表。
6、参评成果请于9月25日前报送业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81508
联系人: 王老师
济南图书馆学会
2011年9月8日
附:济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